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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2018-09-03 00:00 来源: 海南省信访局 发文机关: 【字体:   
 
 
海南省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5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二)收入决算表.......................................................................... 5
(三)支出决算表.......................................................................... 5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8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
四、名词解释............................................................................... 1 3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和中央关于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推动全省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开展。
2.调查、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3.负责提出重要决策、重大项目信访评估意见,对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直接调查,协调推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
4.监督检查涉及群众利益政策的贯彻落实,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信访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落实责任追究。
5.组织开展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使问题就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6.指导、考查各市县、各部门群众工作、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奖惩建议;总结推广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提出使用群众工作、信访工作成绩突出干部的意见。
7.代表省委、省政府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处理网络信访,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组织指导领导干部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工作;负责应由本级政府复查复核信访事项的办理,指导全省复查复核业务工作;负责特殊疑难信访专项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联系信访督查专员工作。
8.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意,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3.负责提出重要决策、重大项目信访评估意见,对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直接调查,协调推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
4.监督检查涉及群众利益政策的贯彻落实,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信访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落实责任追究。
5.组织开展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使问题就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6.指导、考查各市县、各部门群众工作、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奖惩建议;总结推广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提出使用群众工作、信访工作成绩突出干部的意见。
7.代表省委、省政府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处理网络信访,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组织指导领导干部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工作;负责应由本级政府复查复核信访事项的办理,指导全省复查复核业务工作;负责特殊疑难信访专项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联系信访督查专员工作。
8.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三定”方案工作职责,内设5个处级职能机构:办公室、群众工作处、来访接待处、办信与网络信访处、督查复核处。无纳入预算二级单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893.3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85.79万元,增长44.8%。支出总计1888.7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525.34万元,增长38.53%。
收入支出总计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二是接收农垦划转人员及军转干部,人员经费增加;三是增加海南省信访接待大厅信息化建设及信访信息综合平台项目建设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93.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3.04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28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8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32万元,占82.65%;项目支出894.40万元,占47.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93.04万元,与2016年度(1307.28万元)相比,增加585.76万元,增加44.81%。财政拨款支出1888.72万元,与2016年度(1363.28万元)相比,增加525.44万元,增加38.54%。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海南省信访接待大厅信息化建设及综合平台项目建设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8.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6%。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5.44万元,增长38.54%。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8.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72.27万元,占88.54%;教育支出(培训支出)33.3万元,占1.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万元,占4.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3.38万元,占1.24%;住房保障支出(类)71.78万元,占3.8%。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7.44万元,年间追加528.07万元,支出决算为188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年初预算为1164.96万元,支出决算为167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接收农垦划转人员及军转干部,年间追加了人员经费;二是年间追加了海南省信访接待大厅信息化建设及信访信息综合平台项目建设经费。
(2)教育支出(培训支出)年初预算为33.3万元,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23.38万元,支出决算为2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61.61万元,支出决算为7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间追加了农垦划转人员及军转干部的住房公积金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4.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3.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9.15万元、津贴补贴295.95万元、奖金22.2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9.12万元、伙食补助费7.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07万元、医疗费3.38万元、奖励金2.52万元、住房公积金71.14万元、购房补贴0.6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8万元等。公用经费220.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76万元、印刷费0.83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01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10.94万元、物业管理费3.75万元、差旅费14.99万元、维修(护)费10.13万元、租赁费0.45万元、会议费0.37万元、培训费0.78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劳务费3.36万元、工会经费11.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45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60万元,支出决算为52.72万元,完成预算的58.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审批制度,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取消不必要的公务出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2.21万元,占99.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1万元,占0.97%。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取消不必要的公务出国。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2.21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2.2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机要通信、应急用车及到各市县调研督查督导等定向化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8.05万元,增长18.23%。主要原因:一是车辆的使用年限较长,部分车辆在本年度大修,导致车辆维护修理费用增加;二是到各市县督查督导信访事项等公务活动较往年增多,公务用车增加。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其中:
其中: 2017年全年无外事接待开支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1万元,主要用于中央有关机关调研督导活动、省市信访部门调研交流及信访事项协调处理。
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数3个,来宾9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92万元,下降79.01%。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落实接待标准;二是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开支。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10.5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我局组织对“综合事务、信访求助资金”等2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10.53万元。我局成立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的评价工作组。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自评,收集项目评价资料,制定评价指标,并对照评价指标进行详细的分析评价,并对自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从评价情况来看,2017年度信访事务、信访救助资金等2个项目的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省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经评价,2017年信访事务及信访救助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均为优。
    组织5个部门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5.51万元。评价内容主要是本单位财政支出的管理情况,具体从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这四个方面进行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省信访局财政预算安排结构基本合理,各项预算收入、支出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较好。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综合事务”项目自评得分为92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信访事务项目主要用于受理信访事项、差旅、培训、宣传、召开会议等综合事务性工作,单项资金量小而分散,二是纳入项目绩效评价进行量化时不易操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加大绩效评价基础理论和实务操作的培训力度,提高项目实施单位绩效管理水平,促使项目实施单位加强项目的绩效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信访救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2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信访救助资金的实施使用,虽然取得积极的社会效果,但也助长个别信访人企图以访牟利,达到个人不合理的经济目的。
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省财政厅加强对项目编制计划、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等业务进行培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使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上台阶,推动我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上新水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机关运行经费220.65万元(为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195.75万元),增加24.90万元,增长12.72%。主要原因是:接收农垦划转人员及军转干部,人员经费增加。
2.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9.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9.42万元,主要是海南省信访接待大厅信息化建设项目及信访信息综合平台建设项目采购支出。
3.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配备有应急特种设备的车辆以应对处置信访突发事件;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 套,主要是海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及网上接访视频信息系统设备。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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