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应当由哪个单位为90岁的老奶奶指定监护人,并出具监护人证明?
信件分类: 法律咨询
回复部门: 省信访局
来信时间: 2022-12-20 10:48
内容: 为解决现实中各单位相互推诿的情况,我们想明确一下,老百姓想开具监护人证明,是该找居委会,还是派出所呢?居委会到底有没有职责为辖区居民指定监护人,开具监护人证明?根据《国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回复时间: 2022-12-30 13:36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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