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北京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是否可以转回海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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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分类: | 网上答疑 | ||
回复部门: | 省信访局 | ||
来信时间: | 2022-12-22 10:02 | ||
内容: | 因本人就职的公司在海南无法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只能在北京公司下面的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协议,社保公积金只能在北京缴纳,如果后期与该公司解除劳务协议后,已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是否可以转回海南本地,在职期间所缴纳的社保及公积是否可以享受海南的社保和公积金权益,如果社保及公积金无法转回海南本地,是否可以有其它办法解决社保及公积金缴纳事宜。 | ||
回复时间: | 2023-01-09 13:39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您可以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政策安排。 海南省信访局的地址是: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4号,如有需求,您也可以逐级走访反映该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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