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民间借贷案子对方人告不赢还贰十万
信件分类: 心理咨询
回复部门: 省信访局
来信时间: 2022-11-04 15:18
内容: 笔录起诉状书 申请人:王闻,男生,于1085年09月19日出生,汉族;是一位身高118厘米贰级残疾人:工作单位务农,公民身份证号码4600 地址海南省东方市感城镇感城村十五队,联系电话13876208200/18789639700 被申请人:林明礼,男生:于1968年10月出生,汉族, 工作单位;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职位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出生地址海南省海南省澄迈县,工作单位电话089825531333 请求事项 :海南省东方市法院,职位正院长,在2022年06月13日早上八点钟 事实和理由 1、依法依规遵守国家纪委监察公证机关法律,《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 2、对于国家机关部门工作人员给予主体为处理情况,2022年06月13日早上八点钟,原告在地方法院前面等着着看见被告人林礼明接待我原告声音话被告人,说情况当天说进去地方公安机关部门开会出来给予我答复处理解决,我原告两个案子在地方法院,对方人和院长和法官联守在一起告不赢还给予我贰十万人民币, 向被执行人林礼明,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提出高级检察建议,督促海南东方市人民法院市街道办事处理结果地方法院林礼明院长和法官追责任给予还原告贰十万人民币 诉讼请求判邻证据正经一点: 被申请人林礼明,地方法院有我案子判决生效裁定恢复执行案子对方人在里面了,几份几个民间借贷案安子,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案号(102)案号,和跟着民初字1075号民事判决并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主文确定恢复执行差财产保全财产一次性还结清,,对于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 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财产清偿债务。清算后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于办事处未在于判决裁定书确定的十五天期限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也未按该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进行恢复履行。 申请人依法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林礼明,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 街道各各市区地方法院办事处不履行生效法律负责财产,,依法采取查封财产、冻结帐户、划拨资金等强制措施,确保本案顺利执行。 根据《国家民事诉讼法》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对于国家机关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林礼明,起诉案件,人民法院因不当干预难以执行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相关国家机关等提出检察建议”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请求地方司法机和人民检察机关部门对东方市市法院监督观察)开庭过后判刑生效民事判决生效法律,尊敬的高级人民法院和检察行进行监督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人人 东方市人民检察 敬上 申请人:王闻
回复时间: 2022-11-22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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